第一条 拟聘到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需具备下列基本条件:
(一)遵纪守法,爱岗敬业,身体健康,具有强烈的事业心、责任心与奉献精神;
(二)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,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,并在本行业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;
(三)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资格条件。
第二条 聘用在专业技术四级岗位,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,可以直接申请专业技术三级岗位:
(一)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子专题第一主持人、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第一主持人;
(二)国家“863”计划课题第一主持人;
(三)国家“973”计划项目子题第一主持人;
(四)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主任、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主任;
(五)国家自然科学、软科学、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第一主持人;
(六)“百千万人才工程”国家级人选;
(七)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;
(八)国家自然科学、技术发明、科技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(个人排名前五),国家自然科学、技术发明、科技进步奖二等奖获得者(个人排名前三);
(九)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优秀成果一等奖获得者(个人排名第一);
(十)省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(个人排名第一)、省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等奖获得者(个人排名第一);
(十一)河南省优秀专家;
(十一)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;
第三条 具备正高级任职资格且受聘专业技术四级岗位满6年,聘期内考核合格以上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;或具备正高级任职资格且受聘专业技术四级岗位满3年,聘期内考核合格以上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二者,可申报竞聘专业技术三级岗位:
(一)河南省劳动模范,部省级先进工作者,河南省“五一”奖章获得者;
(二)河南省自然科学、技术发明、科技进步一等奖获得者(个人排名前三),二、三、等奖获得者(个人排名前二);
(三)部省级重点项目、课题主要负责人;
(四)国家社会科学专业团体党委、副主委,或专业分会主任委员等;
(五)中华医学会省级二级及以上专业学会副主委;
(六)省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获得者、二等奖获得者(个人排名前二)、三等奖获得者(个人排名第一);
(七)“百千万人才工程”省级人选;
(八)获得其他同等奖项和荣誉的,须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;
(九)其他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,业内公认的拔尖人才。
第四条 所获奖项及称号应与所申报专业技术岗位相一致。
有关要求:
一、填写《商丘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表》(一式三份);
二、交证明材料;
三、申报人主要业绩材料(1500字以内)
请符合条件的有关人员于5月12日前将个人申报材料报送人事处。
商丘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
2012年5月4日
教授三级申报表